案例: 甲乙丙一家三口在某地办了一养猪场,父亲甲为了养猪场安全弄来三支枪,而母亲乙和儿子丙(20岁)都不知道枪来历。2002年甲因车祸死亡,乙丙明知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情况下,仍将三只枪藏匿家中。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三支枪都俱击发,杀伤力。(此案能判非法私藏枪支罪吗?还是非法持有枪支?
分析: 第一题主要从两者的主观要件上分析,非法持有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非法私藏表现为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乙和丙明显是后者,即非法私藏。但是是否够得上犯罪,还要看他们的行为是否够得上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的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