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宣判中,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犯受贿罪,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20万元。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张建强犯受贿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罚金25万元。王珀等37人被判八年以下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
杨一民是反赌案首批审判人员中职位最高的官员,曾和原足协主席谢亚龙、南勇并称“足协三巨头”。2010年1月15日晚,他被辽宁专案组带走。去年12月21日,中国足坛反赌案在铁岭和丹东审理,杨一民被指控受贿125万元,涉案共22起41项,其中包括他收到的部分礼金、购物卡、加油卡、搬家费、以及多家俱乐部高层所送的“关系费”等。
昨晨8点5分,在上午接受宣判的21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至铁岭中院。身穿53号蓝色囚衣、带手铐的杨一民和身穿99号囚衣的张建强分别倒数第三和最后一个走下囚车。两人下车时神情落寞,再加上花白的头发,显得更加憔悴。杨一民在下车时有些踉跄,险些摔倒,幸亏被后面两个法警牢牢架住。
法庭宣判后,杨一民的家人对宣判表示满意,而杨一民本人也没有选择上诉。
备受瞩目的中国足坛反赌案第一阶段的宣判工作结束后,著名法律专家、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的郝劲松总结了本次足坛反赌案第一阶段的宣判:“这次整体判得非常轻,可以说是雷声大雨点小,对于未来的中国足坛,无法起到震慑作用,让一些人看到违法的成本太低了。”
对于杨一面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的刑期,郝劲松表示:“判得太低了。按照法律,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十万最少判十年,现在他受贿100多万,超过最低金额10倍多,在刑期上仅仅比最低限加了6个月,可以说是量刑畸轻(指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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