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彭大成律师网 > 经典案例 广东律师网 广东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不领奖也要坐牢?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2-24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2月10日,市民贺某收到一条中奖短信,称她成为央视春晚节目幸运观众,奖品为88000元及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

  贺某信以为真,就在家中登录短信里提供的网站,输入身份信息。网站提示事主需要交纳3500元手续费及8800元所得税才能获取奖品,如果放弃领奖将负法律责任。

  贺某按照网站上的询问热线打电话,问能不能放弃奖品?对方称:“如果放弃要付违约金还可能要坐牢。”

  贺某感到害怕,就将3500元往网站上提示的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后,贺某再次打电话给对方,称:“家里困难,拿不出8800元。”对方称可以减半。

  贺某就再次从家中拿了4400元,往网站上提示的银行账号汇款。

  后对方打电话给她,称已与苹果公司签订协议,苹果电脑与无线网卡要一起买,无线网卡要13000元。此时,贺某才知上当,共被骗了7900元。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把这个法律信息分享到需要人吧!分享让您更加快乐!
更多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近更新
本栏热门
Copyright (C) 2010 pengdac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对本网站文字及图片进行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1208室 联系人:彭大成律师 电话:13556144166 传真:020-83510113
工信部备案:湘ICP备12014175号-1 管理员邮箱:1020275379@qq.com 中文版网站管理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