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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法律法规不健全 连年大旱应催生节水立法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3-01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昆明市虽然流域外调水工程多年来持续不断地进行,但调水速度赶不上需求增加的速度,缺水将成为昆明市未来社会的常态。节约用水是减少水资源无效消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紧缺的根本性措施。保护水资源首先要贯彻开源节流、节约优先的原则。但长期以来,我们只重视对水资源的开发,兴建了大量水利工程以满足日益增加的用水需求,治水只重视工程技术治理,却忽视了社会治理,在倡导全民节水意识和推行开发节水工程方面,做得远远不够。

  有专家调研发现,云南农业节水灌溉进程缓慢,全省农业节水技术水平总体上处于全国偏下水平。而农业又是用水大户,每年用水量占用水总量的80%。但用水浪费现象十分突出,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30-40%,许多地方农业灌溉不是管道输水、管道灌溉,而灌溉渠道不是水泥的,大多是就地挖开的土渠道,蒸发渗漏损失严重。即使是喷灌,也因为蒸散损失大。这些水利工程节水技术,因没有防渗措施,导致水的损失很大。既节能然干旱不能根除,我们所能做的事情就是要改变我们使用土地和水的方式。目前,只有致力于发展低水经济,减少对水资源需求多、对环境污染影响大的产业和经济实体,寻找低水或脱水的发展方式,才能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引起的水资源短缺及水环境污染问题。

  在经历了前两年的干旱后,虽然云南省各级政府在蓄水抗旱工作方面更加细致。然而,旱情还在进一步发展,并正在向昆明市区一步步逼近。据昆明市节水办一位负责人介绍,尽管3年来采取了各类节水措施,但收效甚微。以2011年为例,全年节水节能环保量2725万立方米。按昆明主城日供水量90万吨计算,节约的水仅够昆明主城市民用30天。既然云南和昆明是缺水的地方,那我们就有必要靠立法来节水。

  从2005年起,节约用水条例虽然已经连续7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但目前节水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在全国性的节水管理法规尚未出台,制约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情况下,很有必要先制定地方性节水法规。只有节水立法,实行最严格的管控目标,才能使节水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事权划分清楚,才能使节水管理机构具有权威性,才能使节水管理有效落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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