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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3-07 来源:
网上收集
作者:
彭大成律师
五十克
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二百克
以上不满
一千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
以上不满
五十克
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二百克
、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
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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