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李娜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两高三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一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违法犯罪案件,对诉讼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得到明显强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下发后,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多地已针对规定专门制定了实施细则或将其主要内容纳入了地方人大决议。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完善建议。
据介绍,目前,监督效果已经得到初步显现。
对诉讼中渎职行为的监督范围得到扩展。不仅对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监督得到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的渎职行为也被纳入到有效的监督和调查范围,许多省级院对民行部门的调查权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调查违法、建议更换办案人等措施得到初步运用。如北京市院公诉部门对诉讼活动中涉嫌渎职行为不仅运用了纠正违法等原有手段,还运用调查违法和建议更换办案人等规定明确的新措施成功办理了一起案件。
促进了司法人员的公正廉洁执法。通过进一步开展对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渎职行为的调查,尽早发现、纠正了诉讼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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