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 - 机构简介 广东公安机关的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广东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省政府、公安部双重领导。各市、县(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广东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警备督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监所管理、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息通讯、装备财务、宣传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广州铁路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列入省公安厅序列,受主管部门及省公安厅双重领导。民航中南管理局公安局、白云国际机构公安局、广州海运公安局,以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受省公安厅业务指导。
1、搭乘公交车至环市中路,在小北路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小北路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0路、184路、189路、190路、191路、219路、220路、225路、233路、256路、271路、278路280路、297路、545路、549路、550路、810路、109路电车、110路电车及111路电车。
2、搭乘公交车至小北路,在小北花圈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小北花圈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6路、66路、184路、190路、191路、219路、220路、233路、544路及864路。
3、搭乘公交车至环市东路,在广东电视台站下车后步行约5分钟至广东省公安厅。途经广东电视台站的公交车有6路、10路、30路、189路、191路、218路、219路、220路、225路、233路、234路、256路、284路、522路、545路、810路及886路。
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编:510050 总机:020-83832980
网站:http://www.gdga.gov.cn
广东省公安厅内设机构
广东公安厅警务督察队: 020-83110548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020-83119134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 020-83110906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020-83111536(咨询)、36220800(投诉)
广东省公安厅边防局: 020-82133070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020-87593535(举报)、87119040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020-83111000(投诉)、83119147(咨询)
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020-36220033-26814(值班)、83111795、83111796
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020-83119916
广东省公安厅投诉举报中心: 020-83111222
广东省公安厅采购办:020-8311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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