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大成律师提醒你,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地址为花都区新都大道兰花路33号;前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请乘座公交车至交通局站(花都)下车,走约350米即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花都位于广州北大门,是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在改革春风吹拂下,花都经济社会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广州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具有"青山、碧水、蓝天、绿地"花之都的美誉。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就根植在这片创新发展的热土中。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08年,我国改革开放整整走过30周年的光辉历程,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也迎来了30年华诞。 1978年3月5日,一个让全国检察人终身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新中国第三部社会主义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由此掀开了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崭新的一页。 检察事业恢复与重建 1978年8月1日,这是一个花都检察人永远记住的日子,这一天,恢复重建的花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华大马路24号挂牌成立。当时的花县检察院,只有7人,没有内设科室,主要以刑事检察为主。 1979年,经花县县委批准,从各条战线调入一批干部充实检察队伍。从1985年起,花都检察院开始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学历层次较高的人员,经培训后从事检察工作,从而大大提高了检察干警的法律专业化水平,检察队伍的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检察工作也逐步增加了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监督、控告申诉等多项业务。 从花县县委县政府、花都市委市政府、到花都区委区政府,历届党政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检察工作,加上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花都检察从无到有,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逐步提升,检察队伍不断壮大。 维护稳定保平安 花都检察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通过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能,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据统计,1995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6620人,批准逮捕13808人,提起公诉13848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花都的治安稳定,增强了市民的安全感。近年来,我院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努力推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批捕、起诉环节的具体运用;认真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分案起诉制度,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005年,侦查监督科被广州市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反腐肃贪促和谐 花都检察院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第一要务,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受理举报、侦查、预防等专门性工作,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为花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驾护航。 1995年以来,花都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案件183宗20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224.47万元。其中80%是大案要案,这些案件的查处,有效的维护了法律尊严,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查办职务案件的同时,花都检察院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监督手段,针对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领域,从制度、管理、监督机制上,强化预防措施,防范和减少职务案件的发生。先后建立健全了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制度,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等,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强化监督求公正 花都检察院从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入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依法实施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制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侦查监督部门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渠道,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予以备案,跟踪监督,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保证行政执法依法有效运行。 花都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担负着对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广州市第二劳教所和第三劳教所的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以及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监所检察部门认真协助劳教所、看守所做好安全管理,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感化教育,确保了监管场所秩序良好。2008年,监所检察科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自2003年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以来,建立健全了纠防超期羁押的各项机制,全面保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保持着零超期记录。 服务大局利民生 近年来,花都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坚持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将释法解疑贯穿始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一点一滴服务群众、一案一事取信于民,积极推行"便民诉求、利民维权、亲民化怨、惠民为重"的工作措施,精心打造"热心接待、细心了解、耐心解答、诚心处理"的"四心服务品牌",树立起了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1995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51件次,受理举报线索737条。 花都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1992年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4年荣获广州市检察机关创优奖。2007年被高检院、省、市三级检察机关分别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从严治检扬法威 发展检察事业,关键在人。花都检察院重建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强检战略。牢牢抓住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多次向全国招聘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检察队伍,着力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并相继推出了中层领导干部聘任制、竞争上岗制和任期评价考核制等多种措施,队伍的整体素质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正逐渐形成。目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占总人数的73%。 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程,多年以来,花都检察院积极倡导文化育检,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规范等功能,通过大力培育、传承、发展检察文化,凝聚队伍、润泽人心。 今天,我们欣喜地看到,花都检察院坚持"从严治检",团结和谐、务实创新、公正高效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涌现了广东省人民满意检察干警、广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办案能手、广东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和广州市十佳检察官、羊城检察先锋、广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花都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被广州市评为"政法先进单"、"严打整治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和"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30年弹指一挥间,花都检察院从恢复到发展壮大,是花都新老检察人,在中共花都历届党政领导班子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辛勤探索,艰苦创业,奋勇开拓,成就辉煌的历史。如今,30年的辉煌已成为过去,花都检察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站在新的起点,铸造新的辉煌。花都检察人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花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续写花都检察事业更加灿烂的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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