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大成律师提醒您,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下称萝岗区法院)成立于2005年9月28日,其前身是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原开发区法院),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2号。现有机构14个,其中内设机构13个:政工办、执行局、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调研科、监察室、技术信息科;直属行政单位1个: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机构1个:萝岗人民法庭。目前,80名在编干警中,博士4人(含博士后1人),硕士22人,本科学历以上占98%;其中,法官46名,高级法官10人。
近年来,萝岗法院坚持“以法院文化建文化法院”、“立足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新起点新视角》、《和谐视野下的司法研究》等五部专著陆续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200余篇论文在全国、省、市获奖;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信息“双”先进单位,多篇新闻作品分别在“广东省法制好新闻”、“广东法院好新闻”评比中获得大奖;2008年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示范法院”;2009年被省法院指定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联系点”和“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联系点”;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单位及个人20余人次,市级以上表彰的单位及个人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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