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准备结婚用的房产,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30%的首付是家里出的钱,头一年的贷款也是家里出的。因为是外地人,贷款用的对方的名字。现在分手了,但是对方不愿意出力房产也不愿意退款,怎么办?首付和还贷的钱都是打在对方卡上的,另外,签合同的时候在上班,对方去签的,回来一直说写的双方的名字,当时也没想过去核实和过问。
1、房产证上到底是不是写了双方名字?如果房产证已经下来,查看一下房产证就可以明白;如果房产证还没下来,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房管局查一下。
2、如果房产证上确实是两人名字:房子是共有财产,分手后与他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房产;贷款是双方债务,可以要求对方分担;
3、如果房产证(房产证还没拿到、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人名字时: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你不好再要房,只能协商要求退回你的购房款和你家所还贷款及相应利息,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但想赢你要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为购房出资及还贷的事实及数额;证据可以是他承认的录音、知情人的证言、你家给他打款的银行凭证等。
4、【签合同的时候在上班,对方去签的,回来一直说写的双方的名字,当时也没想过去核实和过问】:先去核实情况,然后收集相关证据吧,协商不成要尽快到法院起诉,请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