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彭大成律师网 > 合同纠纷 广东律师网 广东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怎样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2-26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对于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我们劳动者即申请人可以像仲裁庭提出申请,由仲裁庭裁决先予以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只还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即事实明确。

2、不先予以执行将严重影响到劳动者即申请人的生活。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把这个法律信息分享到需要人吧!分享让您更加快乐!
更多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近更新
本栏热门
Copyright (C) 2010 pengdac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对本网站文字及图片进行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1208室 联系人:彭大成律师 电话:13556144166 传真:020-83510113
工信部备案:湘ICP备12014175号-1 管理员邮箱:1020275379@qq.com 中文版网站管理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