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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2-26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①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③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④储存场所;

  ⑤储存期限;

  ⑥储存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限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⑦仓储费用;

  ⑧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非仓单式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仓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②仓储物的品名或品类。

  ③仓储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本条应具体明确仓储物的数量,计算数量的标准、计量单位,如果货物的质量、包装没有国家标准,可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按通常的使用标准的,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

  ④仓储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及验收人的资质条件。

  ⑤仓储物保管条件的要求。

  ⑥仓储物入库、出库的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⑦仓储物自然损耗的标准和对损耗的具体处理办法。

  ⑧仓储物计费的项目、标准、计算方法。

  ⑨仓储物结算的方式。

  ⑩仓储合同的有效期限。

  ⑩仓储合同的变更、解除。

  ⑥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划分。

  ⑩违约责任。

  ⑩纠纷解决的方法。

  ⑥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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