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南通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了一个特别的电话,来电者孙阿姨不是来投诉咨询的,而是在电话的那一头高兴地说:“拜个晚年,谢谢妇联!过年期间,儿媳到底还是把孙女送到我和老伴儿这里住了几天,我们这才过了一个愉快开心的新年……”
去年底,家住南通市通州区的孙阿姨带着满腹的怨气和委屈,来到南通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求助。孙阿姨哭哭啼啼地告诉工作人员,几年前,她的儿子因病去世,儿媳带着孙女和别人重新组建了家庭。在此期间,因为孙阿姨和儿媳发生了一些口角,两人的来往自然就少了,儿媳也坚决不让老夫妇与孙女见面,孙阿姨找到儿媳单位理论,又被拒之门外。失去儿子对孙阿姨打击已经非常沉重,如今又见不到孙女,让孙阿姨更加痛不欲生。
为此,南通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与孙阿姨以及她的儿媳进行沟通交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希望能通过对话消除双方的隔阂。
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两人的关系逐步缓和,春节期间,孙阿姨的儿媳主动将孙女送到了孙阿姨家中,这令孙阿姨和老伴儿既感动又开心,因此,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节假期后的第二天就接到这个令人鼓舞的电话,可以说是新年收到的最好礼物了。
近年来,南通市妇联通过调研和信访接访发现,婚姻家庭类信访约占妇联信访总数的66%;家庭暴力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的甚至激化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去年,在南通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南通市妇联的积极推动下,南通在江苏省率先成立了市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八个重大项目之一,由政府提供办公用房100多平方米,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及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南通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进程。”南通市妇联主席钱锁梅说。
作为南通市“一综多专”大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范围包括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其他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婚姻家庭纠纷,同时,还为广大家庭成员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导、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帮助(援助)等多项服务,依法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南通市还构建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及时掌控并排除容易引发婚姻家庭纠纷的隐患。市、县两级普遍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联动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遍及乡镇(街道)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站)普及到村(社区)级。
钱锁梅说,截至去年年底,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妇联全部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站),县一级依托大调解中心(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乡镇(街道)一级依托政法综治中心建立,村(社区)一级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妇女维权站建立,同时成立了“老舅妈个人调解室”,全方位地服务妇女儿童,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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