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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丧失效力的规定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2-25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厉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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