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审法院并未支持蒋和国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法庭认为,重新鉴定兰州理工大学“红薯淀粉制备APG技术”与该案讼争的事实缺乏必然联系,此外,该技术已拥有湖南省科技厅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因此不同意地源公司的鉴定申请。
对于重新通过权威机构对双方认可的中试产品进行鉴定,蒋和国表示,只要证明中试产品合格有效,他马上撤诉。而对记者电话中提出的是否愿意接受蒋和国对中试产品重新进行鉴定的问题,王青宁以“对记者身份有疑问”为由,未对问题给予正面回答。
两份无效的专利?
除此以外,两份无效的专利也成为蒋和国认定被兰州理工大学欺诈的证据。
在那份湖南省科技厅主持鉴定的APG中试技术鉴定证书中的“主要技术文件目录”中,第8项是“已申请专利”栏。
在该栏中,申请号分别为200410026347.X、200410026350.1的“专利”,“烷基多糖苷制备新型洗涤剂配方”和“沙枣糖制备烷基糖苷的工艺与催化剂”赫然在列。
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出具的报告中,记者发现,这两项专利早在2005年7月8日就因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被撤销。
也就是说,兰州理工大学涉嫌将无效专利写在了鉴定证书中,时间是2006年3月。
“‘已申请专利’并不代表‘已授权专利’,事情是在不断发展的。”王青宁如此解释。另外,她还指出,被撤专利还有3年追诉期。
就此,记者采访一位专利代理律师,他援引《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告诉记者,专利申请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期限的,最长2年内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而正常原因延误的,申请恢复期限为2个月。
“虚假的专利涉嫌技术欺诈。正是由于评审专家相信这些虚假的图谱检测报告和罗列的专利技术,才作出通过中试鉴定报告的,个人认为包含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蒋和国的委托代理人、律师杨如涛认为。他还表示,也正因为这份成果鉴定报告,致使当事人蒋和国对中试工艺充满信心,押上身家性命投资。
能否生产出产品?
APG,中文名称烷基多糖苷,是一种性能较全面的新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其在自然界中能够完全被生物降解,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很受欢迎,已被用于洗涤、餐饮、化妆品、农业等领域。
“从国际上来看,目前都是以葡萄糖为原料生产APG,还没有以淀粉为原料工业化生产的成功案例。这在技术上有较大难度。”从事多年APG研究的郑州轻工业大学王军告诉《中国科学报》。
1992年,德国著名公司Henkel实现了以葡萄糖为原料APG工业化生产;2007年,上海发凯公司年产5000吨APG投料成功,才标志着国内葡萄糖制APG工业化技术初步成熟。
这一点也得到王青宁的默认。然而,王青宁、俞树荣等2009年发表在《精细化工》上的一篇文章的结尾称,“产品为初步中试结果,还需继续完善,使产品色泽和回收更加合理”。
这篇题为《红薯淀粉烷基多糖苷生产的中试研究》的文章详述了课题组采用红薯淀粉为原料,在2000L反应釜中进行中试的研究情况。不过,在被问及在研究中作出何种贡献时,俞树荣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应该是课题组擅自把名字写上去的。
另外,为何2006年就通过中试鉴定、2007年已上马每年1000吨大项目的技术,在2009年发表的文章中仍为“初步中试结果”呢?王青宁告诉《中国科学报》,研究就是要不断深入进行的,研究直到现在还在继续作。
对于现在“是否生产出成熟产品”,王青宁同样表示 “仍在继续做”。另外,在被问及兰州理工大学为何要在2010年为APG项目投资同时终止之前的合同,地源公司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时,俞树荣告诉记者,“协议是蒋和国自己要求签订的”。
“只要能做出来,我们当堂撤诉。”蒋和国则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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